根據民政部網站的消息,截至7月7日9時統計,6月30日以來,長江中下游等地遭受的洪澇、風雹、滑坡、泥石流等災害已造成11省市區83市(自治州)413個縣(市、區)2902.9萬人受災,直接經濟損失578.5億元。
災害是一面鏡子,面對無情的洪水,平時不顯山不露水的水利設施應該起到防災減災的關鍵作用。毋庸諱言,水利建設中還存在一些不足與問題,亟待改進,需要深刻反思。按照黨中央《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》和習總書記關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論述,需要加強建設和維護水利項目,加快健全水利科學發展體制機制,真正為民興水利、除水害。
洪澇災害是我國發生最為頻繁、災害損失最重、死亡人數最多的自然災害之一。在2011年人大常委會的一次專題講座上,時任水利部總規劃師周學文(現任水利部副部長)透露:據統計,近20年來,洪澇災害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2.58萬億元,約占同期GDP的1.5%,而美國僅占0.22%。
洪澇災害造成的損失如此大,原因之一是用于防災減災的水利建設不到位。有的灘涂濕地被圍陸,有的池塘、溝渠被填埋堆放垃圾,有的江河被污染、長期得不到清淤,有的防汛設施老化、缺乏維護管理。存在種種與水利爭利、破壞水體、人為增災的隱患,需要革除和改善。
首先,規劃為先。科學論證水利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,防止面子工程、形象工程。抓住治水的關鍵環節,在規劃理念上尊重現實,深謀遠慮,未雨綢繆。治水要留白,就是一條重要的規劃理念。不與水爭地,在洪澇災害較為頻發地區的土地規劃上,應因地制宜,留出一定的防洪蓄洪空間,劃出防洪用地,建立疏洪預案。當洪峰到來時,防洪蓄洪空間可以有效調節水流,變單純的堵為疏堵結合。這是一種著眼全局和長遠的規劃視野,防止用地盲目擴張,甚至侵犯河湖、縮小洪水調蓄和宣泄空間,人為增加洪水風險。防洪用地平時可以規劃建設成為濕地公園,開發旅游,以水養水;災時則轉變為戰略減災用地。
其次,加大投入。把消除水患與開發水利資源結合起來,建立新型的投融資機制,包括以法律方式保證水利建設投入,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建設,建立災害保險制度等。更為重要的是,要保證水利建設資金有效使用,真正起到防災減災的作用。少搞花架子,力求實效,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。把有限資金集中到真正解決問題的關鍵環節上,集中到啃硬骨頭的重要工程上。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質量標準體系,完善項目招投標制度,加大信息公開力度,鼓勵企業合理競爭。凡涉及公共水利建設過程的,相關信息應該陽光公開、規范發布,便于接受監督和檢查,防止壟斷和暗箱操作。建立財政投入水利設施項目監理制度,有關部門應該加強項目審計、監管和竣工驗收,吸收社會各界包括可能的受災方參與到項目監管中。建立項目追責制度,對由于偷工減料造成人為災害的,要嚴格追究法律責任。
再次,創新驅動。大力運用促進水利建設的新技術、新手段。在城市建設“海綿體”,形成下滲、滯蓄、凈化、回用的有效體系;加強對坑塘、河湖、濕地等水體的保護與生態修復。使防災減災的水利設施建設與農田、林網建設,與江、河、湖、池塘、濕地、灘涂等融為一體。改革水利建設和管理體制,按照“誰投入、誰獲益”的原則,鼓勵資本、技術、人才等各種要素參與水利建設和管理中,既能排除水患,又能使生態環境得到根本改善,人民生產生活安全得到根本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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